重庆万州一男子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放高空风筝 存巨大安全隐患被警方依法处理

05-11 重庆青年报 阅读: 20113

时下,正是放风筝的好时节,然而,放风筝可不能太任性。近日,重庆万州一男子因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飞高空风筝,存巨大安全隐患被警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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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晚9时许,万州区公安局钟鼓楼派出所接万州机场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在音乐广场放高空风筝,已接近500米高度,对航班正常起降造成巨大安全隐患。

事态严重!放下电话,值班民警卢文浩带领辅警火速赶赴事发地点。

“还没到广场,我们远远就看到广场上空飘着一个闪闪发亮的大风筝,且已达到相当高的空位。”卢文浩称,想到这风筝若碰到起降航班,后果不堪设想,一刻不敢耽搁,立马搜寻事主。广场上人来人往,民警循着风筝方向找了一大圈,才在人群中找到放高空风筝的王某。

“赶快把风筝拽回来,飞得太高,已接近净空保护区,威胁航班安全。”民警当即制止王某的放飞行为,在对其风筝进行收缴后,将他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派出所里,面对一脸懵逼的王某,民警耐心告知,音乐广场上空属于万州机场净空保护区,在该区域放风筝的行为会影响到飞机起落甚至引发安全事故。因他放飞的风筝为大型风筝,很容易飞到几百上千米高空,轻则迫使航班改变航向或备降,重则引发飞行安全事故。

听完民警通俗易懂的讲解以及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王某猛然醒悟过来。最后,警方依法对王某予以处理,而王某也对自身行为后悔不已,并承诺以后绝不再犯。

民警介绍,为保障飞行安全,特别是在起降阶段,需要在相应的区域内为飞机持续创造一个干净的空域,这就是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而“低慢小”飞行物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较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航空器和空飘物,较为常见的有高空风筝、无人机、孔明灯、气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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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禁止在依法规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从事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这里的‘其他物体’就包含风筝、孔明灯、气球以及模型飞机、滑翔伞等‘低慢小’飞行物。”民警介绍,违反该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能很多市民会认为,飞机飞得那么高,风筝的高度肯定影响不到飞机,但事实并非如此。”民警介绍,对于主要依靠机场做起飞、降落飞行动作的飞机而言,其飞行高度在机场附近通常都是以米做计量的,对净空环境的要求非常高。

随着风筝、孔明灯、气球等“低小慢”升空物体制作工艺不断进步,这些“不速之客”能频频光顾机场附近空域,尤其是大型风筝,放飞后很容易就能飞到几百甚至上千米高空,而风筝和风筝线一旦与高速飞行的飞机相遇或相撞,不仅可能造成航班备降、返航、延误等,更可导致飞机空中遇险甚至失事坠毁的惨剧,对航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避免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放飞风筝、无人机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放风筝最好前往净空保护区域外或郊外等空旷处;同时也希望大家对于扰乱机场净空安全的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并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航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