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流程是在解除取保候审后,被取保候审人需到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再到银行领取,程序复杂、耗时较长,有时还存在因路途遥远、无法联系当事人等原因无法退款的情况,保证金长期积压在账,形成“清理—积压—再清理”的恶性循环。为有效解决涉案财物管理难题,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以“制度革新+科技赋能”,创新取保候审保证金“一站清”闭环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基层民警工作负担,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2022年12月初,荣昌区公安局办理了一起网上跨境赌博案中,依法对湖南籍犯罪嫌疑人邓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23年10月20日,该案判决后,公安机关依法应退还邓某的取保候审保证金2万元。但因当事人身在湖南,办案民警多次通知其到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皆因当事人以忙、没有时间推诿不来。
10月25日荣昌区公安局“保证金一站清”平台在警快办上线后,10月30日,民警再次通知邓某。当时邓某正在高铁上,民警告知其可以通过警快办网上委托办理退还保证金,邓某当即登陆警快办“保证金一站清”平台办理,高铁还未到下一站,退还的保证金便到了邓某指定的账户。
荣昌区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程肇勇告诉记者,过去,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流程是在解除取保候审后,被取保候审人需到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再到银行领取,程序复杂、耗时较长,有时还存在因路途遥远、无法联系当事人等原因无法退款的情况,保证金长期积压在账,形成“清理—积压—再清理”的恶性循环。
2022年,“两高两部”对《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修订,荣昌区公安局依据新修订规定精神,优化形成收取退还“三部曲”机制,最大限度便捷当事人。
一是委托受理“前置办”,前置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可自愿申请委托公安机关办理退还手续,经审批后由公安机关书面通知银行,将保证金转账退还至被取保候审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是审批流转“阳光办”,对于被取保候审人提出的委托申请,逐级报办案单位和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文书资料入案卷备查,并上传执法办案系统“阳光”运行。
三是收取退还“线上办”,被取保候审人通过移动支付缴纳,资金入财政专用账户,解除取保候审时,警保部门依据办案单位提供的法律文书和委托申请,书面通知银行将退还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并凭银行出具凭证入账管理,民警全流程不接触资金。
随后,针对被取保候审人既不愿事前委托代办,也不愿到现场办理的情形,荣昌区公安局在保证对象真实性、保密传输、数据安全、证据效力等基础上开发网上委托取保候审保证金一站清界面,并在“警快办”上线运行,公安机关收到网上委托办理申请后,通过平台运行+法制审核+警保审核,实现退还的保证金在十分钟内到账的高效运行体制,真正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同时,针对取保候审保证金领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取保候审案件“体外循环”等违纪违规情形,荣昌区公安局通过织密制度“一张网”,实现全流程、全要素闭环管控。一是用好现行制度。以贯彻执行《重庆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五个一律”工作规定》等制度为契机,倒逼859件涉及取保候审案件的相关法律手续全部网上留痕办理。二是开展常态化回访。建立由民意监测中心回访被取保候审人工作机制,重点对是否及时足额退还资金,是否存在同时采取人保和财保情形开展回访调查,现已回访455人,无一差错。三是固化制度机制。制定《荣昌区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暂行工作规定》,固化保证金临期预警、定期对账、没收上缴等工作机制,细化监督部门和办案部门的职责,最大限度减少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推动执法规范,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已累计向广西、福建、山东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455名嫌疑人退还长期积压未退的保证金共计421.7万元,为相关当事人节省差旅费用约60万元。两江新区、合川等市内公安机关相继借鉴运用,共计清退保证金82.6万元,涉及195人;相关经验做法被公安部督察审计局专刊介绍,并在广西、浙江、四川、湖南、青海、吉林等省市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