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检察协作为民老何摆脱“老赖”之困

04-07 重庆日报 阅读: 9048

“多亏检察机关查明事实,还我清白,也让我彻底摆脱了‘老赖’的名声!”2024年4月1日,一封由民事监督案件当事人老何亲笔书写、情真意切的感谢信从四川省成都市寄至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检察三部检察官李佩佩手中。

时间回拨至2023年5月,年近6旬的老何在日常消费时发现其名下的银行卡都莫名被冻结。几番查询后,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因前妻王洁竟陷入了一场债务官司中,不仅被限制高消费,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原来,王洁在与老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某银行信用卡申请现金分期贷款并多次大额透支,总额多达近30万,部分欠款逾期未予归还。之后,该银行一纸诉状交到了重庆当地某法院,要求王洁、老何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021年11月25日,法院依据载有老何签名的《共同还款承诺书》,且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事实,判决二人对上述未还欠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需偿还本金、利息等共计10余万元。

“我对王洁办理、使用信用卡的事毫不知情,这些钱也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共同还款承诺书》上的签名也不是我本人签的,我特别冤……请你们帮帮我!”2023年6月1日,一筹莫展的老何来到渝中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焦急地向检察官李佩佩诉说道。

承办此案后,李佩佩通过调卷审查和询问申请人,很快就厘清本案的关键点所在。“要查明《共同还款承诺书》是否为老何的真实意思表示,就需要对其署名字迹进行鉴定。另一方面,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查清案涉资金用途。”

然而,一个现实困难又摆在了检察官的面前。老何、王洁常住地均在四川省成都市,并且案涉欠款用途这一关键事实涉及到川渝两地间发生的多笔银行交叉转账,一时难以查明资金用途。关键人物王洁因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出行受限,难以前往重庆配合调查。

“此案属于信用卡纠纷案件,根据我院和锦江区检察院签订的共建协作协议,可以商请兄弟院异地协助办理。”李佩佩遂与锦江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取得联系,就案件焦点问题、取证程序等事项仔细商讨并确定协作方案。几经周折,在锦江区检察院帮助下,成功调取到王洁在多家银行的资金流水情况等证据。

在接下来的异地询问中,川渝两地检察院搭建技术协作平台,通过远程屏幕共享、同步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向远在成都的王洁充分展示调取的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厘清了多笔糊涂账的来龙去脉。王洁对案涉多笔资金的去向和具体用途作出了解释说明,表示案涉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共同经营,并承认老何对案涉债务既不知情也并未受益。

同时,渝中区检察院委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业务保障部(司法鉴定中心)对《共同还款承诺书》上老何的署名字迹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所谓的老何的署名并非其本人所签。

“案件出现新证据,案涉债务应系王洁个人债务!”一个月后,渝中区检察院将该案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024年3月15日,法院在再审中认定《共同还款承诺书》并非老何真实意思表示,王洁办理的信用卡现金分期贷款和透支消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故撤销原判关于老何共同承担10万余元还款责任的判项,改判由王洁一人承担还款责任。

至此,老何长达一年多的委屈总算得以正名,这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案件无小案。”渝中区检察院检察长钟晓云表示,川渝两地一体化办案、协同式监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案高质效的良好效果,既是落实成渝金融检察协作服务保障“一号工程”的具体体现,也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务实之举。下一步,该院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除检察官外,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李倩倩     主编:胡东强      审核: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