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多措并举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

05-23 重庆日报 阅读: 24949

5月20日晚,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走进辖区石沱镇某住宅小区,联合石沱镇政府组织居民火灾疏散演练逃生,并开展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多措并举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

钻进该小区一楼的狭窄通道,工作人员就看到了七辆电动自行车。通道里,七辆电动自行车堪比七颗定时炸弹,谁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爆炸”。除此之外,还有六条从楼上敷设下来的电线,“飞线充电”虽方便了车辆充电,但也带来了极大的火灾隐患。若此处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烟雾将完全封锁楼道,居民疏散逃生将十分困难。

工作人员主要通过劝导的方式,引导居民自觉将电动自行车挪出居民楼;对车主未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将车辆推出楼道,统一停放在室外空旷地带,消除隐患。同时,逐个联系“飞线”的户主,现场将敷设下来的电线收纳家中。群众集体观看了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视频进一步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险,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向群众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消防知识,并发放知识折页。工作人员还组织居民开展火灾逃生疏散演练,引导居民穿过浓烟进行火场逃生,让居民亲身体验火场浓烟的危险,以切实加强防火意识,认识火灾危险性和安全防火的自觉性,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根据相关规章,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而重庆市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重庆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及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为其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庞遵萍)

编辑:李倩倩     主编:胡东强      审核: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