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大同小学有了二名法治副校长

04-28 重庆青年报 阅读: 33561

4月28日下午,大连市西岗区大同小学举行隆重仪式,聘请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刘春莹律师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大连市法学会张文良秘书长、西岗区委宣传部肖轶副部长、教育局杨俊副局长、司法局刘双副局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迟凯副局长参加了聘用仪式。

西岗区大同小学校长那丽娟说,多年来,党员律师兼职法治副校长成为学校教育管理的“助推器”,在增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每所中小学校将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本次西岗区司法局为学校委派了一男一女两名专业律师担任法治副校长,分工非常明确,由女律师负责对女同学进行防性侵教育,男律师负责对未成年人保护和安全方面的教育,引导小学生讲规则、诺诚信,文明出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刘春莹律师是大连市优秀公益律师、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女工委主任,她说,非常荣幸被委任为大同小学法治副校长,自己将和学校共同努力,重点加强对女学生进行防性侵、防欺凌教育,对单亲家庭的学生给予特别关爱,让未成年人知法、守法、用法,让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王金海律师是大连市法学会会员、大连市道德模范,大连市最美退役军人,他说,非常荣幸受担任大同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我一定要尽职履责,协助学校对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以案说法”、“文明出行”、“文明使用网络”等多种形式,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构建和谐文明学习环境。
西岗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双说,依照中、小学的要求,西岗区司法局为辖区中、小学委派政治觉悟高的党员律师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当好法治种子的“播种者”、校园安全的“守护人”、法治教育的“班主任”。下一步,司法局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表彰和奖励机制,以“法治副校长”为抓手,积极开展对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探索、创新校园普法形式,与学校携手努力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平安校园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了解,《办法》经2021年12月10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实施的《办法》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以后,由公、检、法和司法行政部门委派的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克服了以往人员流动性大、没有统一领导的弊端,针对性更强,有利于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构建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