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子坦法庭召开一场特殊的庭审。普兰店第22中学初三年级30名师生列席旁听席,听取了一场面对面的庭审。
案件基本案情为原告尹某通过被告刘某对某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投资11万元,约定月收益1283.33元利息,被告刘某向原告尹某出具保证书,保证如果公司为骗子公司,则被告自己向原告偿还本金。
随着庭审纪律播放,姜蕴修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原、被告充分陈述诉辩意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逐步跟进,在场师生都投入案件中,仔细聆听。伴随一声法槌敲响,庭审结束了,但师生情绪还沉浸在案情中。
庭后,法官引导师生们参观了法庭,介绍了派出法庭的功能。师生们纷纷发表观摩庭审后的感受,对案情感兴趣,对最终处理结果很期待与自己的想法印证。同学们直观感受到了法庭的公正与威严,纷纷表示深受教育,觉得这种普法活动很好,希望能够再次来观摩。都表示主审法官姜蕴修很“帅气”,积极要求与法官合照。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民族的文明进步,一个国家的发展壮大,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努力,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在少年儿童心中生根发芽,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由之路。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普法教育事关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塑造和自护意识养成。浇花浇根,育人育心,潜移默化帮助未成年人学会以法为循、保护自己,成为法治精神的尊崇者、遵守者、践行者、维护者,做好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下一步,城子坦法庭将继续通过巡回审判、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普法宣传,继续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新进展。
来源:普兰店法院
文:晋泽乔 李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