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莲山法庭打造“枫桥式”法庭 服务乡村振兴

06-05 重庆青年报 阅读: 26506


    2010年4月,中共普兰店市委普兰店市人民政府授予大连市普兰店市莲山法庭“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2011年3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普兰店市人民法院莲山法庭“优秀法庭”称号;2012年1月,普兰店市人民法院莲山人民法庭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莲山法庭为2008年度、2010年至2012年度先进集体;2016年5月4日,团区委举办“绽放青春,逐梦前行”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莲山法庭获十佳青年文明示范岗称号;2017年2月,中共大连市普兰店区委政法委员会授予普兰店区法院莲山法庭“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前辈们负重前行,取得的光辉业绩成为莲山法庭的宝贵财富,激励每个莲山法庭人砥砺前行、踔厉奋发!
 
    2022年疫情肆虐但莲山法庭内上下团结一心,完成结案任务的同时组织编写法律常识一百问、走访企业解决难题、投身五化法庭建设。2023新年伊始莲山法庭确定“活要抢在前头干”的方针,无人因假期松懈、每人都是“拼命三郎”,节后第一个月辽宁省内排名前十遥遥领先。成绩的获取不是结局,而是下一段努力的开始,继续脚踏实地优先处理积案旧案、迅速流转上诉案件,快速办理新收案件,终以辽宁省第二十三名的成绩取得本年度上半场比赛的胜利。但越是溢满阳光的地方越见杂尘,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问题:部分辖区村民不能合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其合法权益;少数村干部对土地纠纷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导致调解不力、矛盾上交;个别企业存在不诚信经营行为,不利于营商环境建设等。

    千里取经,只为获取“活知识”,学到“真功夫”,掌握“真本领”。莲山法庭会灵活运用枫桥经验,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在实践这一练兵场上所向披靡!
一、培养基层自治力量,盘活基层自治要素。培养“一村一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其影响力让矛盾消解于内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普法工作,提高其矛盾化解能力,让其成为基层法治带头人,让小事儿不出屯、大事儿不出村;携手基层政府共同搭建诉源治理平台,采取“村干部+调解员+法官”模式,让纠纷止于诉前。
二、保护弱势群体,提高涉弱案件审判水平。加大对抚养、赡养、离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司法保障与程序供给,探索建立陪同诉讼、家事调查、上门审判、假日调审等制度;优化适弱诉讼服务,灵活运用跨域立案、智能庭审、在线调解等科技手段;不断聚焦要点、总结要旨,塑造典型案例彰显司法理念、实现价值引领,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聚焦农业发展,助力经济增长乡村振兴。深入研究互联网经济形式中的新型涉农法律问题,及时通过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更新村民法律知识储备;开通“护农”法官专线,及时回复农户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为农户提出行之有效的诉讼办法;开通“护农”绿色通道,尽早处理、尽快解决涉农案件,最大程度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阳光倾洒,思绪回笼,过往辉煌如一闪而过的流星,我们的目标是让星河长明。无论前方是荒野之上荆棘丛生还是遍地沙砾赤足而行,我们都将秉持初心、循梦追去,用枫桥经验之水浇灌群众路线的根,与村民相约来一场双向奔赴,共同打造“邻里和谐·法治乡村”特色司法品牌,用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终与硕果累累的九月撞个满怀。
文:晋泽乔 李壮
图:车延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