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李玫瑾教授房间,刚刚落座,她便用纸包住矿泉水瓶盖处拧开,递过来说:“曾经办过一个案件,罪犯便是利用打开矿泉水后下毒,然后用胶水将瓶盖和瓶子粘好,以此犯罪。在这之后,我在喝瓶装水时都会检查瓶盖。”被誉为“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的李玫瑾以这种方式开始了我们的谈话。
危险人格罪犯占犯罪人数40%却决定了90%案件
记者:你常说的“犯罪就像财富一样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这少数人具体是哪一部分人呢?他们有何特点?李玫瑾:犯罪人心理分为危险人格和危险心结,带有危险人格的罪犯占犯罪人数的40%,但他们却决定了90%的案件。
危险人格是因为人格问题而导致其对他人和社会具有重复威胁或持续危害的一种人格心理现象。危险人格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具有遗传或生理背景而出现的人格危险倾向;另一种则是具有后天社会化缺陷而出现的人格危险倾向。一旦形成,决定人的一生,如同语言一样,早期生活地方的母语一生不忘。危险人格分为三类,反社会人格、犯罪人格和缺陷人格,它们各占10%、70%和20%。
反社会人格易智力犯罪
记者:经常听说某某是反社会人格,但反社会人格究竟是什么样?
李玫瑾:反社会人格在犯罪学当中有一个术语叫“道德白痴”,比如从小就撒谎、逃学、夜不归宿,青春期就开始发生性行为,对女方不负任何责任,工作不稳定,经常会换。一般家人都非常正常,只是他异常,而且会有不安分的表现,虽然智商很高,但没有情感力,这是反社会人格的基本特征。情感力,主要是情感的一个回报。比如,你养了一条狗,这条狗绝对不会咬自己的主人,这便是情感力。反社会人格没有情感力,其核心特征就是你无法用情感去牵制一个人。就是不管你对他多好,他不会报答你。这种特征至今找不到原因,所以它被认为是“先天禀赋为主的、现实原因不明确的反社会人格”。
记者:既然这种特征先天具有,那么罪犯在未犯罪之前这一特点如何表现?
李玫瑾:从现实来看,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从小就呈现出一种至今难以解释清楚的人格障碍。他们出现行为问题的时间一般在早年(6岁—10岁),主要表现是顽劣异常并多有破坏性行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类顽劣与破坏表现越来越严重,进而从对家庭的困扰蔓延到对学校周围人的骚扰,最后到对社会的危害,直至构成严重的犯罪行为。
记者:反社会人格是“道德白痴”,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智商不高吧?
李玫瑾:对,其实反社会人格的人智力很出色,他们非常聪明且擅长犯罪谋划,实施犯罪时反应机敏。反社会人格缺乏的是对别人痛苦或其他情感的感受能力,无论是陌生人还是和自己有感情的人,都是被杀对象。
以成瑞龙为例,一个女的对他说“我把钱都给你,你留我一命”。他答应了,但仍然在对方的肚子里搅了一刀。成瑞龙的解释是:“我怕她能够很快地报警。”从行为上看,他的情感就不正常。
再譬如常德抢劫案的张君,他有老婆有孩子,但他离家十年左右从未往家里寄过一分钱;在外闯荡期间先后交过六个女朋友,但他自己说没有一个喜欢的,只是利用她们而已”;他把一同逃跑的患难狱友打死,因为怕他脚受伤后被警察抓住而暴露他自己。而北京的案犯王立华,他妈妈对他那么好,然而用他自己的话讲,“因为我的欲望太高了,我只有把亲情给舍了”,他为了出狱后要大干一场,曾想到一出狱先把他妈杀了,这样他就可以放开了……
缺爱型人格多流窜犯案
记者:缺爱型犯罪人格是指人在基本社会化过程中,因缺乏情感抚养而造成其终身的性格缺陷,以情感缺陷为核心的犯罪,他们的犯罪地点多不固定,这是否与他们的生存状况有关系呢?
李玫瑾:这是肯定的,他们需要一个生存的环境,当生活得不到满足时,他们便选择作案。如流窜四省作案22起的罪犯杨新海,他犯罪四年时间内,流窜皖豫鲁冀四省,作案25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这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数字,他的所作所为让人“心惊肉跳”,对其作案路径进行追踪会发现,杨新海常会选择一些偏僻村庄的贫穷人家作为犯罪对象,在很多案子中杨在财物上所获甚少,但作下的却几乎全部是灭门血案。显然,以这种方式劫财并不是一个合算的选择。
这种方式劫财并不是一个合算的选择。记者:既然这并不是一个合算的选择,那么他为什么要杀这么多人呢?
李玫瑾:对于这个问题我必须从杨新海童年经历入手分析,他1968年出生在河南省正阳县汝南埠镇杨陶庄,杨家属于村子里最贫困的家庭之一,杨新海在家排行老四。身高不足1.6米,相貌平平,性格内向,平时不爱说话。高三快毕业那年,他突然离开学校出走,开始在外闯荡,十多年里,一共回家不超过三次。
2000年,杨新海犯下了第一桩杀人命案,地点在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北郊乡郭庄村。
后来,杨新海杀人的目的变得让人捉摸不透。而杨新海本身没职业,很早就在各省流窜,给破案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我觉得杨新海较长时间流浪,没有正常的情感生活,对人的生命已经麻木了。
记者:这种麻木态度的根源是家庭还是个人的原因?
李玫瑾:家庭。缺爱犯罪人格罪犯缺乏家庭给予的温暖和教育,在不能保证基本生活时,开始流浪。为了生活,流浪到一个地方,便作案,以抢劫、偷盗为主,干完就跑。他们一般动机简单,手段凶狠,这源于他们没有接受教育。这一类犯罪人大都没有晚年,因为年轻时便被抓并给予重刑。
缺陷型人格常强迫性极端犯罪
记者:溺爱型缺陷人格是指人在基本社会化过程中,因缺乏性格培养而造成的终身人格缺陷问题,以性格缺陷为核心的危险人格者,你是否认为他们在犯罪中更多表现为肆意和无耻的特点?
李玫瑾:是的。他们所表现的特点就是肆意与无耻,如北京大兴灭门案的凶手李磊,影响他们的主因是在人格形成的关键期(18周岁之前)。
他们在其后的生活中往往以他们最熟悉和习惯的方式行为,包括自私、冷漠、残忍、冲动等,所以他们遇到适合时机就会犯罪,甚至没有机会寻找机会也要犯罪,因为犯罪是他们解决生活问题时最容易的选择。
记者:造成这类人犯罪的根本是童年的溺爱吗?
李玫瑾:对,基本上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早年心理正常,有宠溺背景,如李磊、李天一等。
孩子没人照顾不行,但过分宠爱也不行。许多“逆子杀亲”案件的凶手,很多是小时候父母惯出来的。
在三亚逮捕李磊时,他说,犯罪是因为父母管得太严,妻子争强好胜。我觉得他在父母管教之前,肯定由父母的父辈看护,对他也是宠爱有加,才造成他认为父母的管教太过严厉。我分析认为,李磊存在严重的心理缺陷。这类型罪犯一般在14岁以前,都表现非常乖巧,十六七岁开始显现问题。
危险心结导致变态暴力案件
记者:危险心结属于心结的一种,为何它的产生会导致犯罪呢?
李玫瑾:人生的经历如同一条线,人格问题是这条线都有问题。心结是指在某个固定的时期,刺激这根线,所引发的心理痛苦,造成的创伤。有的人能自动愈合,有的人不能,只能结疤,如果一拉线,疤处便断,使其出现了令人意外的犯罪行为现象。
心结有三个表现,纠结于过去、纠结于痛苦和纠结无了时。
记者:心结很难表现出来,那么这样的犯案有迹可循吗?
李玫瑾:危险心结的犯罪人其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有一种让人意外的感觉和特点,他们不是必然犯罪人,这类人的心理问题发生的背景和时间差别较大,不像危险人格问题集中地出现于人的早年。
危险心结的人虽然平时表现完全正常,但只要遇到与其心结有关的刺激源他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心理问题,严重者还会出现心理发展的停滞和逆转现象,进而出现一反常态的行为表现,其中就包括各种类型的犯罪行为。这类人在犯罪人群中约占60%。
记者:比如,马加爵案件就是一个典型。
李玫瑾:对,马加爵案件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危险心结造成的情绪型犯罪。马加爵在家里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从小受到宠爱,学习成绩出色,所以会有任性、自我中心等问题;他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但是家境贫穷、现实不如人意,所以容易有自卑、自怜的心理特点;进入大学后城乡巨大落差又导致了心理上的不平衡,这就造成了他敏感、多疑、狭窄的性格特点,而这样一种性格和同学相处的时候就难免出现一些怪异的行为。
情绪型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激情型的;另一种就是仇恨累积型的。我认为马加爵就是第二种。这种类型有四个特点:一是心理活动的发生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而不是因为一个事件,他所说的因为打牌只是一个导火线,背后一定有一个不良情绪积累的过程;第二个
特点是,这类犯罪有一个预谋过程,不同于激情型的犯罪,他这类犯罪都是指向性非常明确的,不会杀错,也不会“滥杀无辜”;第三,这类犯罪不会自动停止,因为预谋时间很长,所以犯罪的时候就一定会做到底;第四,这个类型犯罪人行为都非常狠毒。
尽管如此我认为他还是一个有正常情感需求的人他在逃跑过程中录下磁带,这一行为透露出来的信息是渴望别人了解他。尽管磁带是给自己的家人,这就和杨新海杀人案不一样。杨新海完全是一种犯罪人格,不需要和别人交流。但马加爵不是这样,他是一个正常的人而且情感还很丰富,但是他却没有表现出来,或无法表现,这中间存在一个技巧和能力的问题。
所以我认为,如果在情绪累积过程中一旦外在出现一个干预,这场悲剧很可能就能避免。这也是我遗憾的原因,现在很多大学生个性上和马加爵有类似的问题所以分析马加爵的心理更在于避免其他遗憾的发生。
职业生涯也有出错案例
记者:你曾分析过很多案件,有没有很惨痛的失误?
李玫瑾:肯定有过,人都会犯错嘛。2006年,我参与协助破获了14年未破的案件,那也是我用心理绘画角度破获最得意的案件。分析犯罪人的特点全对,但在分析犯罪动机时全错,这件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记者:能具体说一说吗?李玫瑾:大概是2006年3月份,负责侦查阳泉系列杀人案件的领导到北京找到我,希望我协助分析一下。
该案件从1992年开始作案,凶手在14年时间内疯狂作案12 起,残忍地杀害9名妇女,并造成3人重伤,受害者全是女性,年龄最小的16岁,最大的43岁。
我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是男性,所以第一先去掉女性嫌疑人;第二,1992年开始犯案,当时犯罪嫌疑人年龄至少15岁,30岁以下男性不在犯罪嫌疑人范围内,55岁以上的人也没有这么高的斗志,也可以排除在外;第三,案件发生在周一到周五,证明周末家里有人,说明犯罪嫌疑人有个正常的家庭;第四,案件发生时间在晚上10点以后,正规上班工作的人也可以排除在外,因为谁会累了一天,刚睡下就跑去扎人呢?第五,肯定是本地人,因为对当地地形相当熟悉,扎人后很快逃走;第六,晚上家里可以独处的人。这些后来和罪犯都吻合。
我当时分析犯罪嫌疑人犯案动机是:丧母,有继母,母亲患有精神疾病,母亲作风不检点,恋爱不顺,被女性侮辱过,婚姻生活不幸福等。我分析的动机与罪犯交代的动机几乎全对不上。
我让负责阳泉案件的同行将沾边的资料都拿给我看,他们拿来20个犯罪嫌疑人的资料。罪犯杨树明在其中,当时排在警方嫌疑人第七位,我将他排在了第一的位置。因为我认为他的工作是安防盗窗,工作时间不固定,商店销售了他才有事做;他老婆是公交车售票员,每天半夜后才回家,他晚上有独处的机会。事后,一对照我分析的犯罪人的特点部分全中,可惜动机分析全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