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7-新闻·热点-联合国际大厦或成“空中楼阁”

日期:06-08  来源:重庆青年报

联合国际大厦或成“空中楼阁”

楼还在,房没了!少则几十万,多则数百万的血汗钱“打了水漂”。张女士和500多名重庆联合国际大厦的业主们,最近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他们得知了一个消息——中信信托已经向法院申请查封了他们的房子并准备拍卖。

“白菜价”楼盘被抵押

“6月2号,有位老奶奶都准备跳楼了,就因为他们老两口把退休金拿出来,而且借了亲戚的钱,在联合国际买了套价值80万的房子,要是被中信信托收回,他们养老的钱都没有了,以后怎么生活。”同为业主的张晋女士向记者介绍。

张女士2011年在联合国际买的房子。“当时我刚从南京回来,在机场、报刊上都看到了联合国际打的广告,而且一看价格才18000元一平米,和长三角CBD区域的写字楼一比,这简直就是白菜价。”但张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满以为自己捡到大便宜的时候,却遭遇晴天霹雳。

“当时我知道这个消息,整个人都傻了。”张女士所说的消息就是因物业已经被抵押给了中信信托,而且开发商因为无法还款,中信信托要拍卖这部分房产。

记者了解,2010年底中信信托向重庆麦吉可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贷款2亿元。麦吉可用联合国际大厦抵押,大厦位于重庆繁华商圈的解放碑,是重庆著名的烂尾楼。

该楼于1998年由中建独资开发,当时被称为重庆第一高楼。此后由于资金问题,开发商多次更迭。2010年初前后,已经大致完成主体建设的大厦17层到67层的物业由麦吉可公司接盘发售。

“当时我知道是被抵押了,但合同上写明同意出售,我们就认为中信信托也同意出售。而且它有预售房许可证的,我们就认为它是政府允许出售的。”张女士介绍,当时促使她选择买房,就是因为从合同和相关证件上看,麦吉可出售房子都是合规的。

不解除抵押无法网签

在2012年,已经陆续有购房者,在长期没有网签后发现,他们的购房合同甚至没有在房管局登记过。

早在2012年1月1日,《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修订版就开始施行。

《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预售,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十日内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向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才通过市长信箱转过来的内容中陆续了解到,许多联合国际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后,长时间无法进行网签。重庆市房管中心在2012年上半年让该盘暂停销售。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金科长向记者介绍:“它(指麦吉可公司)办了在建工程抵押,销售房屋时候取得了债权人的同意销售的证明,销售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他有抵押,抵押不解除的情况下,我们就没有办法给购房者网签。”

据金科长介绍,现在大量的开发商是这样运作,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就去办在建工程抵押。但作为有良心的开发商,在收到了购房者的购房款后,就回去还贷,从而解除抵押。

由于没有进行备案,就没有网签。在公开信息中,联合国际的产权依然是麦吉可的。2012年9月,中信信托向法院起诉,申请查封并且公开拍卖这一部分房产。

某重庆房地产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出了这种事情,麦吉可老板吴霄霞恐怕早换了电话。”此后记者从114查询到重庆麦吉可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电话,多次拨打后均无人接听。

监管账户款不翼而飞

据业主介绍,当时打款都是打给重庆三峡银行,也就是说负责预售款第三方存管的是重庆三峡银行,他们已经联系到的500多名业主,保守估计金额在2亿以上。

从信息披露中可以看出,中信原本的计划是,麦吉可将手中待售物业抵押给中信信托。在项目售出后、麦吉可将房款给中信还款,双方再办理解抵押手续。但截至2012年9月底,中信信托仅收到解押保证金2089万元。

也就是说,上亿元的预售款,而且在购房者没有拿到产权证完成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监管账户中的钱已经没有了,不然中信信托不会因麦吉可无力偿还贷款而选择走法律途径。

某重庆房地产资深人士告诉记者,“预售款开发商会直接收掉,重庆现在的监管不严。”余红霞律师也告诉记者:“如果开发商使用的不是银行贷款,而是信托贷款,信托是有监管义务的,而银行没有监管义务。”

虽然没有监管义务,但无疑重庆三峡银行也应当在预售资金使用上,应对开发商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记者就相关款项的使用监督情况向三峡银行较场口支行求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行采访由总行统一进行。在记者联系到三峡银行总行主管宣传的聂先生后,他开始说不接受电话采访要面谈。在记者提出去总行找他面谈后,聂先生又说下午有事马上离开,无法进行回复。

律师为权属之争指路

张女士还向记者介绍了当时麦吉可的另一项“信誓旦旦”的承诺。签约时,麦吉可承诺,三个月后,可以网签,如果不能网签,业主将获得每天合同款1‰的赔偿。一年多过去了,别说赔偿款,连网签张女士都没能完成。“当时觉得开发商修楼可能也没钱了,只要能拿到房子就好,谁还想赔偿款的事情啊。”

《管理条例》规定,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必须在交付购买人使用后,及时为购房者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及时”有一个明确的时间限定,就是60个工作日。

因开发商原因影响房产证办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条件赔偿;合同中要是没有作约定,开发商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解除买卖合同关系。

“如果业主买的房子有合法手续,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齐全。签了合同就生效了,产权还是属于业主,如果业主因为物业已经抵押给别人,最后得不到产权,业主可以找开发商还钱。这个案子,中信信托已经同意出售房子了,业主的产权就没有问题,所以中信信托不能要求拍卖已经出售给业主的房子。”重庆鲁本律师事务所余红霞律师这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