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5-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日期:04-29  来源:重庆青年报

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中考联招将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可同时报5所市级重点中学、5所普通联招学校



重庆市教委日前公布重庆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据了解,2021年中考联招志愿填报将首次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5所市级重点中学、5所普通联招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怎么报名

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据了解,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6月15日至6月19日进行报名。市教委将开启“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照区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所有类型的招生,均要建立在严格遵守教育部“十严禁”招生纪律的基础上方能开展,不得提前组织学生报名和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学科测试、测评、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义务教育学校怎么招生

从6月20日起,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什么时候开始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对此,市教委相关负责人称,从6月20日起,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平行志愿怎么填

分市级重点中学和普通联招学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5个平行志愿

中考联招志愿填报时间定于6月16至17日,每日9:00~20:00,考生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www.cqzzxx.com)。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登录系统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

据了解,为充分尊重考生志愿,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难度,保障考生权益,维护规范公平的招生秩序,2021年中考联招首次采取平行志愿的填报方式。

所谓平行志愿,即考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可在同一批次的联招学校里同时填报若干个志愿。

2021年中考联招志愿设置分为市级重点中学和普通联招学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5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5所市级重点中学、5所普通联招学校,同时还需填写是否愿意服从调配。

平行志愿怎么录取

先联招市级重点中学,后普通联招学校,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市级重点中学和普通联招学校均实行平行志愿,分两批次进行统一录取。第一批次联招市级重点中学录取完成后,再进行第二批次普通联招学校录取。每个批次录取考生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再按照排位顺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录取流程
划线
根据当年全市联招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成绩,市教委中招办统一划定当年联招最低录取分数线
排序
对达到联招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以上的全体考生,按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检索
按考生排序位次依次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检索,按照从A志愿学校到E志愿学校的顺序检索
在检索的过程中,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学校的录取条件,则该考生自动进入学校录取系统,后续的B、C、D、E志愿就不再被使用;如果不符合A志愿条件,再检索B志愿,依序检索。一经出现考生志愿与学校条件相符的且联招计划尚未满额的,该考生即被该学校录取。当上一位考生志愿检索完成后,再对下一位次考生进行志愿检索,以此类推
录取
对符合联招录取条件的学生,系统直接录取,并直接录入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平行志愿未被录取如何调剂

调剂录取在每个批次结束后,按照“分数优先”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

如果第一批次调剂指标已满,仍未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第二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第二批次的志愿调剂仍然执行“分数优先”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方法不变。

举例

某考生A志愿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则看该生的B志愿是否符合,如仍不符合,则看C志愿学校,以此类推。如果该考生5个志愿都不满足对应学校的录取条件,但愿意服从志愿调剂,则待该批次平行志愿录取完成后,在同批次中仍有空余联招计划的学校中进行志愿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则该考生在本批次中未被录取,可进入下一批次录取。如果该考生没有填报第二批次志愿的,则不再进入第二批次录取。

如果在填报志愿期间,对所填报志愿有异议又无法进入系统更改志愿的,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件(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考生身份证原件等),前往考生学籍所在区县教委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县教委中招办审核,市教委中招办将验证码回传至区县中招办。考生及其家长可使用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密码重置,在6月17日20:00前自行完成更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网站关闭。

文/重庆青年报记者 李美志 据《重庆日报》整理

 

重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



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4月起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

《方案》明确,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从5个方面展开。

一是开展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对现有的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复核和集中年检。坚决查处无证无照、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

二是开展培训与招生入学挂钩专项整治。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坚决查处将参加校外培训以及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三是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或者参与培训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以各种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或者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及自行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四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专项整治。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严格开展班次、培训内容备案审核,加大定期和随机抽查力度,坚决遏制超前超纲培训等行为。

五是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推广中小学生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加强教育培训广告宣传监管,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此外,《方案》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学校、教师的惩治措施。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的培训机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取缔关停;对与中小学校勾连组织招生入学、聘用在职教师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一律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组织招生入学的学校将严肃处分学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对在职教师举办培训机构或者参与校外培训行为,一经查实,给予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开除公职处理,对负有重大失察责任的学校领导干部追责。

《方案》同步公布了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公开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市教委67005272          市市场监管局12315

万州区58136370          黔江区79232354

涪陵区72875922          渝中区63838133

大渡口区62733915       江北区67560174

沙坪坝区88052770       九龙坡区68780270

南岸区62930928          北碚区68211162

渝北区67821832          巴南区66227007

长寿区40253671          江津区47523273

合川区42843068          永川区49858039

南川区81110591          綦江区85880808

大足区64381736          璧山区85284513

铜梁区45693566          潼南区44576813

荣昌区46786468          开州区52218531

梁平区53239918          武隆区77728880

城口县59220081          丰都县70722275

垫江县74512214          忠  县54458301

云阳县55138387          奉节县56521265

巫山县57692193           巫溪县51529470

石柱自治县73332381    秀山自治县76681918

酉阳自治县75557664    彭水自治县78442890

两江新区67463269        万盛经开区64183275

重庆高新区68680987

文/重庆青年报记者 李美志 据《重庆日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