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获一名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民警仔细核查后发现,该男子竟然涉及3项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8时20分许,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二勤务大队执勤民警正在执行巡逻任务,当巡逻至铜梁区平安路路段时,发现前方一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上前劝导并示意该摩托车驾驶人停车配合检查。期间,该摩托车驾驶人张某躲躲闪闪,并不配合,民警于是将其带至路边进行检查。
经检查,张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超过有效期,处于注销状态,其所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且达到了报废标准。对此,张某表示,其摩托车驾驶证在2018年到期审验时,因为有违法没处理完审验未通过,后来就一直拖着,摩托车年审也只到2017年,事情一直没有解决。虽然知道存在问题,但张某认为自己只是偶尔驾驶摩托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涉及的几项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与社会危害,并耐心教导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张某听后,对其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无证驾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两轮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600元、扣留机动车并强制报废的处罚。(文/龚轩 图/铜梁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