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药品“归宿”在哪里

11-27 人民网 阅读: 35507

“医生给我母亲换了药,家中的20多盒多巴丝肼片没用了,该怎么处理?”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记者讲述了她的苦恼。事实上,王女士遇到的“麻烦”并非个例。这类“闲置”药品可以转让、回收吗?有没有合理的“归宿”呢?

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是全国安全用药月。带着这些问题,重庆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药囤多了,能卖给药店或他人吗

不能,销售药品的主体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前段时间,多巴丝肼片有点缺货。”王女士说,其母亲患有帕金森,需要长期服药,于是一次性囤了30盒药。

可没多久,医生调整了用药,母亲不再服用多巴丝肼片。“我当时就傻眼了,剩那么多药,怎么办?”王女士无奈地说。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经常遇到这样的“麻烦”。家住渝北区龙塔街道的黄伟向记者展示了去年以来他买的各种药品:布洛芬、头孢、黄连上清片、感冒灵颗粒、止咳糖浆……两个抽屉里装满了大包小包的药品。

“大半没开封,保质期多是到2024年,但数量太多了,根本吃不完!”黄伟说。

黄伟曾到药店咨询:“未开封的药品,药店能低价回购吗?”

“不行,药品一旦售出,除非有质量问题,是不退不换的,即使包装没拆也不行。”店员告诉他,这是从安全方面来考虑的,因为回购无法保证药品品质,而且从个人手中回购药品进行销售是违法的。

“个人不能将药品卖给药店,也不能转卖给他人。”市药监局流通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对储存条件有严格要求,储存不当会影响药品质量安全。

以阿司匹林、淀粉酶、胰酶等片剂为例,吸潮后容易变质,而如果储存温度过高,即使在有效期也可能存在变质的情形。

北京金台(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凌介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将依法予以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余”的药,可免费赠与他人吗

非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赠与处方药,赠与人需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那“闲置”的药品能免费赠与他人使用吗?

张凌表示,免费赠药要合法,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所赠药品是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二是所赠药品不属于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三是不得针对不特定人群赠药。

如果受赠一方吃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赠药一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张凌称,具体来讲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的赠药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是非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赠与非处方药,赠与人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药品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判例,“瑕疵”一般解释为药品已过期、药品受污染等。

三是非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赠与处方药,赠与人需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判例的认定,处方药的使用有着严格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须谨遵医嘱使用,不得随意赠送和使用,因此,赠与人存在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

那药品可以随意丢弃吗?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

“即使是未过期的药,也不能随意扔弃。”市药监局流通处这位负责人提醒说,以降压药及降糖药为例,如果丢掉后被小孩捡到,不慎误服可能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低血糖休克。

此外,丢弃的药品在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体,从而对人和动植物造成危害。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因此,不要了的药品,应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

“闲置”的药,该怎么处理

先存放家中备用,84家“渝安药事服务店”可回收过期药品

那“闲置”药品有没有合理的、不浪费的“归宿”?

业内人士介绍,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只能先存放家中,以备不时之需,等过期后送到我市首批84家“渝安药事服务店”进行回收,这种回收是无偿的。

“这些药品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销毁,其无害化处置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该业内人士称。

对此,市民接受度并不高。11月22日,记者在“渝安药事服务店”——一心堂药业加州花园店看到,该药店门口就贴有“过期药品回收”提示单。

“我们这里可以提供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回收是无偿的,不过我们准备了纸巾等小礼品,引导市民把家里的过期药品送回店里。”药店工作人员说。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回收过期药品的手续不复杂,只需在《过期药品交接单》上登记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将药交给工作人员即可。药店的工作人员会将回收的药品放置在专用箱里,待装满后送到相关部门进行统一销毁。

药品无偿回收不划算?

专家:倡导合理备药的用药观念

“这段时间,陆续有市民前来咨询药品回收的事情,但人数不多。”一心堂药业加州花园店店员说。

随后,重庆日报记者走访了鑫斛药庄汉渝路店等多家“渝安药事服务店”,工作人员均表示,药店可以提供过期药品回收服务,但目前回收的药品数量极少。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市民不知道“渝安药事服务店”可以回收过期药品,还有不少人表示:“我当时买的时候花了挺多钱,现在无偿回收,感觉不值。”

“正因如此,我们要倡导树立科学合理备药的用药观念,提倡少量、按需购买药品,不要囤药。”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教授袁拥华表示。

“同时应加大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道过期药品回收的重要意义,以及怎么回收、在哪儿可以回收。”张凌说,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顶层设计,比如引导药企生产“小包装”“小份装”及独立分装药品,此外药店在消费者有需求时可考虑拆零销售。

袁拥华认为,过期药品的回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明确过期药品回收和处理的责任主体、操作规范、具体流程等。

本报记者 李珩 云钰

“渝安药事服务店”企业名单 扫一扫 就看到

“渝安药事服务店”企业名单 扫一扫 就看到

(责编:陈易、刘政宁)